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范名福来源:科技学院 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与学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有力保障了社会民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学院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优化工作组织体系,压实工作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主要领导担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学信息公开工作,适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并将“信息公开”意识融入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全过程、各方面。2024年,因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学院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层层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构建二级信息公开机制,把各单位、各部门网站建设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遵循“合法、公开、及时、便捷”的工作宗旨,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信息内容“三审三校”,切实做到了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准确、信息发布及时。

(二)整合宣传平台载体,强化信息公开合力

在发挥好校园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同时,打造学院官方网站为枢纽0A办公系统以及各单位、各部门网站群为基础,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新阵地,其他传统宣传媒介应用并存的多渠道信息化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职称评审、评奖评优、招标采购、招生信息等内容,重点加强学院外联、考试、收费、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24年,学院将办公系统、邮件系统、学院网站、内部公告等板块迁移至企业微信平台,打造了行政服务和信息公开结合的一站式平台,信息公开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不断强化公众监督,提升信息公开效能

学院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等重要信息公开。通过学院网站公布2023年预算决算、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在食堂大厅定期公布食品原材料采购渠道价格和饭菜价格,食堂内所有商品坚持“明码标价”,深化“明厨亮灶”建设,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对职称评审、代表选举等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预先收集群众意见,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学院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公开过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对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相关监测数据,进一步加强分析和运用反馈,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推动工作落实和提质增效,助力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标对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学院各项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公开:学院网站主页、校园新闻专栏、信息公开专栏、招标公告专栏和学院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栏,学院和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内部邮箱系统、QQ群、微信群等。

2.会议公开: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会等有关会议。

3.文件公开:红头文件、报表、工作手册、宣传手册、会议纪要、制度汇编等。

4.其他形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邮箱、校园广播、电话、院领导接待座谈等。

(二)信息公开的数量

截止至2024年10月,学院主动公开信息1003项,其中党政工作357项,占35.59%;人事管理63项,占6.28%;教育教学127项,占12.66%;学术科研67项,占6.68%;学生管理180项,占17.95%;招生就业123项,占12.26%,财务管理31项,占3.09%;后勤管理54项,占5.38%;其他1项。此外,院长信箱公开回复师生来信6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公开回应来信12件。学院通过校园网发布新闻303条,访问量9300余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推文437条,累计阅读量56.8万余次。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概况、发展规划有关信息。包括学院办学概况、学院章程、历史沿革、环境风貌、校址及联系方式、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行政制度、学院校历、作息时间;学院发展战略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以及涉及学院重大改革与发展的其他信息。

2.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有关信息。包括学院专业设置、当年新增和停招专业公示、学位管理办法、本科专业评估(认证)情况;教学研究成果、学院开设课程数、教学计划、教学质量报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专业发展规划、学籍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研究与改革信息;学风建设情况、学术委员会决议、图书藏量和数字资源量、实验室信息、体育设施信息、学生体测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课题项目申报信息、学术科研制度等信息。

3.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有关信息。包括招生章程、招生专业、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学生奖、勤、助、贷及学费减免的申请及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评优评先结果、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及就业流向和其他学生管理有关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培训、绩效工资分配等相关政策制度;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职称评审办法、教职工招聘等信息。

4.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有关信息。包括年度收支预算、决算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申诉渠道、财务与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学院受捐赠项目情况和受捐赠财务使用和管理情况;校园物资设备管理、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货物与服务采购招标、中标公告、重大建设与维修工程的规定及方案;校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餐厅)服务信息、食堂食品供应等信息。

5.有关学院事业发展和管理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学不予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信访、来电来函咨询工作,确保覆盖范围广泛、回应关切及时,不断提升学院依法治校水平、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肯定。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受到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受到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已逐步向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但在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发现一些短板和弱项。比如现有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队伍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有待提升。针对以上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制度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制度修订完善,构建更加完备科学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建强人才队伍。构建党委(院长)办公室为综合协调,其他二级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多元化信息公开媒体矩阵,压实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交流研讨,有针对性地优化提升信息公开方式,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的内生动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分类,提升公开质量。要不断扩展信息公开渠道,用好用足校园新媒体平台阵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公开信息从公开类别、数量、内容科学管理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范围,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精细化管理。提升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趣味性,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帮助师生更加方便了解学院信息。在现有平台上探索更具质效的“在线答疑”“下场办理”端口,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快捷性,以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切实服务和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